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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預立醫療決定】別讓 最愛的人,在病床前替你做 最痛的決定-天使律師吳挺絹

已更新:6月17日

預立醫療決定】別讓 #最愛的人,在病床前替你做 #最痛的決定

-50後開始預備,不是放棄治療,而是把尊嚴、選擇與愛,先說清楚-

「醫生,拜託你救我媽,花多少錢都沒關係!」

 「哥,媽之前明明說過,她不想插管……」

你有沒有看過這種場面?

而我,經常會遇到。

在加護病房外面,兩個來自同一個家庭、同一對父母養大的孩子,為了要不要繼續急救,幾乎快吵到撕破臉。 不是他們不孝。是因為媽媽從來沒有把她的決定:

說清楚

寫下來

交代好

而現在吵著要做決定的人的選擇,可是並不是長輩內心真正想要的決定。

這樣情況的家屬,有部分的人,是還在醫院的時候,就諮詢我:「吳律師,我哥應該沒有權限自己做決定吧?」、「配偶的決定權,應該優先於父母吧?」

而更多的家屬,則是在長輩身故之後,討論 #遺產分配時,跟我說:「我哥他承諾要好好照顧我媽的,結果他竟然顧成這樣,也沒跟我講一聲,就自己下了決定....他有尊重我嗎?」

「他就是要媽媽的錢,才不救她!我要為我媽討回公道!我也要拿回屬於我的那一份(財產)!」

此時,法院的法官能處理的,只有財產分配的「合法性判斷」!

但家屬心中所要的「 #公道」,是法官無法給的!

撇開財產分配的合法性不說。

在醫院的當下,家屬如何做出「最合適的醫療決定」?這個「公道」,這個「#善終」,沒有標準答案!

﹏﹏﹏﹏﹏﹏﹏

 #為什麼同一家庭長大,意見卻可能完全不同?

很多人默默以為:「我們家感情很好,到時候一定會有共識。」

其實根本沒有討論過,而現實也往往事與願違。

因為每個人跟病人的情感連結、愧疚感、價值觀都不一樣:

老大可能長期在外地工作,覺得虧欠父母,所以拼命想救 ~

老二可能陪父母看過很多醫療主題的戲劇,聽過父母說「我不要那樣」 !

老三可能根本沒想過這個問題,只能聽其他人發言~

這就是為什麼,你不先說清楚,家人就會幫你「吵」出一個決定。

而那個決定,可能不是你要的。

 ﹏﹏﹏﹏﹏﹏﹏

預立醫療決定(Advance Decision, AD) 是指當事人事先表達,當自己處於特定臨床條件(如生命末期、不可逆轉昏迷等)且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,是否接受維持生命治療(LST)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(ANH)的正式書面文件。

主要法源依據為《 #病人自主權利法》。該法案的核心在於將「醫療自主權」從醫師或家屬手中,回歸到病人本人。

確保病人在意識不清時,醫護人員須優先執行其預立的醫療決定。

法律效力高於家屬的現場意見,避免家屬在關鍵時刻因不捨或壓力而做出違背病人本意的決定。

啟動的 #五大臨床條件 僅有在經由兩位相關專科醫師確診,並經緩解醫療團隊至少兩次會診後,確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,方可啟動:

#末期病人(癌症末期、器官衰竭末期等)。

• 其他經政府公告之難以忍受、無法治癒且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選項之疾病。

如何使決定具備法律效力?

要完成一份合法且有效的預立醫療決定,必須依序完成以下技術路徑:

必須前往指定醫療機構,與醫療團隊(醫師、護理師、社工師/心理師)進行諮商。(目前諮商多為自費項目,費用約 NT$2,000-3,500 元不等)。

諮商時,二親等內之親屬至少一人需參與(若有特殊理由或病人單身無親屬,經醫事機構同意可排除)。

由兩位具完全行為能力者見證,或經公證人公證。

最終需掃描上傳至衛福部資料庫,並註記於健保卡晶片中,才具有完整法律約束力。

重要!

當你未來陷入特定臨床條件(如末期病人、永久昏迷、嚴重失智等)時 你願意接受哪些醫療處置 你不願意接受哪些醫療處置(如插管、呼吸器、洗腎等) 這份文件具有法律效力,由你本人親簽,並由兩位見證人見證,或經公證人公證。

你幫未來的自己,先做好決定。

如果你沒有預立醫療決定,當你失去意識、無法表達時,誰來幫你做決定?

法律上,會由你的「#醫療委任代理人」(需要簽委任書並註記在健保卡)或 #法定家屬 來共同決定。

但問題來了:

➊ 家人可能 #不知道你的意願

➋ 家人彼此之間可能 #意見不同

➌ 家人在極大壓力下,可能做出跟你意願相反的決定

最後的結果就是『你在病床上受苦,家人在門外吵架。 』

這是你想要的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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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#在你的人生下半場規劃中,律師的角色是什麼?

預立醫療決定,需要去醫院門診處理前面的流程。

同時也建議,趁著我們自己還耳聰目明,腦袋也清楚(沒有失智)的情況下,把財產未來的傳承分配,我們自己的人生下半場的照顧,也一起安排!

不然,一樣會遇到,孩子們意見不合,要鬧上法院處理的情況!

雖然不是想要嚇大家,但依據內政部公布的「113年簡易生命表」,

台灣人的 #平均壽命為80.77歲,其中男性77.42歲、女性84.3歲。

#不健康餘命約8年,因此真的要提早為自己的人生下半場與傳承規劃!

才能保障自己與保護自己的繼承人!

﹏﹏﹏﹏﹏﹏﹏

身為律師&理財規劃顧問&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&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,

我通常協助我的客戶們,

做3件人生下半場中,重要的事:

➊ 協助你 #釐清真正的意願,並轉換成明確的法律文字

• 釐清你的價值觀與照顧需求

• 把「我不想痛苦」這種模糊想法,轉換成具體的法律條款

• 確保文件沒有語意模糊、不會在關鍵時刻被家屬以「解讀錯誤」為由挑戰意願

• 可以呈現在相關的「意定監護」、「財產管理授權書」、「安養信託」這一些照顧自己人生下半場的法律文件裡面

#協助家庭溝通,減少日後爭議

很多家庭不是感情不好,而是「不敢談」。

律師可以扮演中立的第三方,協助你跟家人坐下來:

• 說明你的決定與原因,化解家屬的愧疚感

• 釐清家人的疑問與擔憂

• 把共識記錄下來,避免日後「我以為媽媽是這樣想的」

➌ 與「#意定監護」、「#遺囑」、「#安養信託」、「#保險」等傳承與照顧工具整合

「預立醫療決定」不是單獨存在的文件。 它可以跟你的:

#意定監護(決定當你失智失能時,誰來管你的錢並支付醫療費?誰決定你的照顧品質?)

#遺囑(財產未來怎麼分)

#安養信託,搭配 #信託監察人(長照費用怎麼付,確保你的錢按照你的需求用來照顧你,不會被任何一個親屬,或身邊的有心人挪用!)

#保險(醫療費用、指定分配、預留遺產稅的來源) 做整體規劃。

我可以幫你一次看清楚:

當萬一遇到失能或昏迷或失智時,誰幫你做醫療決定、誰幫你管錢、錢從哪裡來。 這才是一個完整的「#晚年守護計畫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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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同一家庭長大,#意見本來就不會一樣

你跟你的兄弟姐妹們,從小到大,意見價值觀都一樣嗎?

不要以為「我們家感情很好,到時候一定會有共識」。

 感情再好,面對生死,每個人內心的愧疚、牽掛、價值觀都不一樣。你不在場的時候,家屬他們就是會吵架。 你唯一的解決方法,就是你自己先說清楚,最好還有專業人士協助溝通。

二、為 #自己好,也為 #家人好

很多人以為,不簽是因為「不敢面對死亡」。 但其實,不簽是把壓力全部丟給家人。 真正愛家人的人,會自己先把決定做好。而不是讓孩子們在急診室外,一邊哭一邊猜「爸爸會想要什麼」。

三、可以去 #門診諮詢,也可以 #同時找律師討論

醫院的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」會幫你說明醫療選項(重點在於醫療細節的解釋)。

 但如果你希望同時完整規劃自己的人生下半場,或是情況比較複雜(例如:家庭關係緊張、有特殊醫療偏好、希望跟「意定監護」與財產規劃整合),

建議同時諮詢律師,才能做出真正完整的安排。 為自己好,也為家人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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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一輩子努力存錢、買房、規劃遺產做節稅規劃,卻從來沒有想過一件事:

當你躺在病床上,無法說話的時候,誰來替你決定? 你的財產怎麼分,可以寫在遺囑裡。

但你的人生最後一哩路怎麼走?

只能寫在「預立醫療決定」裡。

而我的角色,就是幫助你:

• 把意願變成有法律效力的文件

• 幫你跟家人溝通,減少日後的爭吵

• 跟意定監護、遺囑、安養信託、保險做整體規劃

「真正的愛,不是讓家人替你吵架,而是你自己先把答案寫好,並且用法律把它守護住。」

#最懂長照的資產傳承律師吳挺絹

如果您有 #預立醫療決定 #意定監護 #安寧照護 #醫療規劃 #遺產傳承 #意定監護 #安養信託 #保險 的需求,歡迎和我們聯絡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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