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山美穗4.2億遺產案:遺產稅太高怎麼辦?小心「看得到、拿不到」的繼承困局-天使律師吳挺絹
- 吳挺絹律師/理財規劃顧問(AFP)/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/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
- 5月13日
- 讀畢需時 8 分鐘

壹、中山美穗 留下4.2 億遺產,為何21歲獨子拒絕繼承?
突發性死亡往往是家族資產轉移中最猛烈的衝擊,它不僅考驗親情,更直接揭示了「缺乏生前規劃」所帶來的財務災難。即便身家上億,若資產結構僵化且缺乏現金儲備,財富將在繼承過程中轉化為沉重的債務,最終被迫拱手讓予國家。中山美穗案並非單純的影劇新聞,而是所有資產擁有者(不限於高淨值人士)都必須直視的負面教材。
一、資產傳承律師告訴你:有些遺產,不是不想拿,而是真的「拿不起」
因電影《情書》紅極一時的日本女星 中山美穗,您還記得嗎?
2024年12月,她突然離世,年僅54歲。
據媒體報導,她留下約20億日圓遺產,折合約新台幣4.2億元,包含房地產、音樂著作權等資產。
但令人意外的是,
她定居巴黎、年僅21歲的獨子,卻在2025年5月正式申請 拋棄繼承。
很多人第一時間會想:
「4.2億耶,怎麼會不要?」
但真正懂繼承實務的人就知道,
有時候遺產不是不想拿,
而是繼承的成本高到讓人不敢拿。
二、想著時候還早,沒有規劃,導致遺產變成燙手山竽
中山美穗與前夫作家辻仁成在2014年離婚後,兒子的監護權歸前夫,獨子長期與父親定居法國。
因為父母離婚、距離遙遠,母子關係疏離近10年。
根據日本媒體報導,獨子得知母親過世後,便從巴黎趕回日本,雖然獨子沒有參加母親的葬禮,但他在家陪伴母親度過了一段安靜的時光,而這是他們母子10年來的首度重逢。
但情感是一回事,
繼承又是另一回事。
真正讓他選擇拋棄繼承的關鍵,很可能是日本高額的遺產稅。
日本遺產稅最高稅率可達55%。
如果遺產總額高,但裡面多是不動產、著作權、珠寶或難以快速變現的資產,繼承人就會面臨一個很現實的問題:
「遺產很多,現金卻不夠繳稅。」
這也是許多高資產家庭最容易忽略的風險。
資產看起來很有價值,
但如果不能在期限內變成現金,
對繼承人來說,就可能不是祝福,而是壓力。
三、兒子拋棄繼承後,這筆遺產會去哪裡?
日本的遺產稅最高可達55%,並且繼承人必須在 10 個月內籌措出高達 9 億至 11 億日圓(約新台幣 2 億至 2.4 億元)的現金繳稅,否則無法順利繼承遺產。
在獨子拋棄繼承後,繼承權將轉移至第二順位,中山美穗的生母(據媒體報導,二人早已斷絕關係),若其亦因沒有辦法繳納高額遺產稅,而選擇拋棄繼承;則將輪到第三順位兄弟姐妹,中山美穗的妹妹中山忍(據傳還有一位同母異父的弟弟) 繼承。
如果最終全體法定繼承人,皆因無法支付高額遺產稅而全數拋棄,這筆巨額財富最終將依法全數收歸國有。
中山美穗的案例,揭露了繼承實務中最殘酷的痛點,一個沒有事先規劃的遺產繼承,最後可能變成:子女不敢拿、財產流向我們關係不好的親屬、甚至最後進了國庫!
您辛苦一輩子累積的財產,
未必真的能照顧到您最想照顧的人。
貳、台灣人也要注意:稅率不同,但風險一樣存在
一、 稅率雖異,陷阱雷同:
在繼承實務中,「帳面財富」絕不等於「繳稅的現金」。
資產傳承規劃的成敗關鍵,不在於累積了多少總額,而在於繼承發生時,繼承人是否擁有足夠的「即時流動現金」,來處理遺產稅。
您可能會說:
「那是日本,台灣應該沒那麼嚴重吧?」
沒錯,台灣遺產稅最高稅率是20%,遠低於日本的55%。
但問題不只在稅率,
更在於「資產流動性不足」。
在台灣,如果您的資產大多集中在:
「不動產、股票、 家族公司股權、
珠寶、古董、藝術品、著作權...等難以快速變現的資產」
繼承人一樣可能遇到:「帳面上很有錢,手上卻沒有現金可以繳稅的困擾。」
二、變現期限的壓力:
相較於日本的 10 個月,台灣法律更為嚴苛,繼承人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申報遺產稅(若財產複雜,也可以依法申請延期3個月),收到稅單後 2 個月內必須繳清。
對於不動產、著作權、珠寶或未公開發行股票,要在如此短的時間內以「不折價」的市價變現,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。
三、「完稅之前不得分割遺產」的法律規定:
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 8 條第1項本文規定:「遺產稅未繳清前,不得分割遺產或辦理移轉登記。」
即使房產市價值上億元(雙北市的房產,如果有個三戶,很有可能就有這個價值),但在繳清稅款取得「繳清證明書」之前,繼承人連一塊錢都不能動用,形成「有錢卻沒錢繳稅」的困境。
四、繼承人的「連帶責任」地雷:
請務必注意,即便您已經繳清自己應繼分比例的稅款,只要「全體」稅款未繳清,全體法定繼承人仍負連帶責任。若其他繼承人拖欠,行政執行署(國家)將有權限對「已繳稅者」名下的私有財產進行強制執行,這是不容忽視的資產保全危機。
因此,資產不具流動性的僵化,將使繼承程序陷入停滯,迫使繼承人尋求補救方案,但這些方案,往往隱藏著吞噬財富的驚人代價。
參、 台灣法律實務:遺產稅繳納的四大解套方案與潛在陷阱
當遺產稅金額超出繼承人現有的現金儲備時,法律雖提供喘息空間,但這些程序並非「無痛轉移」。每一種替代方案都伴隨著資產價值的流失或額外的利息負擔。
解套 方案 | 申請要件與執行限制 | 法律陷阱與權益損耗(律師專業警告) |
1. 延期繳納 | 繳納期限內(通常為收到稅單後2個月內)向稽徵機關申請。 | 緩衝期極短: 最多僅能延長 2 個月,對於非流動性資產的變現幫助極微。 |
2. 分期繳納 | 應納稅額達 30 萬元以上,確有困難。 | 利息成本: 可分 18 期(最長 3 年),但須負擔按郵政儲金一年期定存利率計算之利息。 |
3. 實物(被繼承人名下財產)抵繳 | 稅額達 30 萬以上,現金不足部分申請。 | 陷阱A: 此方案無異於將財產賤賣給國家!土地以「公告現值」計、股票以「死亡日收盤價」計。 陷阱B: 不動產必須符合「易於變價及保管」的規定,因此「不易變價」者(如持分土地、畸零地),抵繳稅額會受限制。 陷阱 C(抵繳比例限制): 若以「不易變價」的土地抵繳,只能依該土地價值占全部遺產總額的比例,來抵繳應納稅額,並非全額抵繳。 陷阱D(上市櫃股票的價值): 1.股票價格上漲:如果申請抵繳當天,收盤價比死亡日高,繼承人可以用股票來抵繳全部應納稅額,但是用「死亡當日」收盤價計算,因此繼承人會虧錢。 2,股票價格下跌:如果申請抵繳當天,收盤價比死亡日低,那麼可抵繳遺產稅的稅額就有上限,只能部分抵繳。【計算方式:應納稅額金額×(死亡當日股票遺產價值/全部課徵標的物價值)】,不足部分,仍需要補繳。 |
4. 存款繳納 | 需過半數繼承人及應繼分同意,或應繼分逾 2/3 同意。 | 實務死結: 即便國稅局核准,但筆者曾遇過,銀行為免除潛在訴訟風險,而堅持要求「全體」繼承人簽署同意書。若繼承人間有分配糾紛,此路幾乎不通。 |
因此,事後補救的方案,不僅程序繁瑣且伴隨財產大幅縮水,筆者在協助客戶規劃資產傳承時,會同步規劃「生前預留稅源」方案,才能確保愛的財富,不因不諳法規而流失。

肆、中山美穗案,給50歲後的您的提醒
傳承規劃的本質不只在於「節稅」,而在於「保留控制權」與「預留稅源」。
專業規劃者的價值,是利用法律工具在不可測的變故中,為後輩創造即時的緩衝與支援。
一、規劃傳承要「趁早」,不要等到來不及:
根據內政部公布的「113年簡易生命表」, 台灣人的平均壽命為80.77歲,其中男性77.42歲、女性84.3歲,但「不健康餘命」約為 8 年。
規劃必須在意識清醒時啟動,這 8 年是進行贈與、訂定遺囑、設置信託、搭配保單規劃的最後黃金時期,也請記得中山美穗案的警示,她只有54歲就驟逝,務必要提早規劃,避免重蹈中山美穗突然逝世,家人無路可走的覆轍。
二、資產配置要保留「現金流」:
定期審視「非流動性資產」比例。
若資產高度集中在不動產或未上市櫃股票,應逐步調整資產組合,保留一定比例的流動資產,防止後輩因「缺現金繳稅」而被迫在法規期限內賤賣家產。
三、善用壽險,預留一筆繳稅的即時現金:
《保險法》第 34 條規定,壽險理賠金應於交齊證明文件後,15 日內撥付。若保險公司因故延遲,需加付年利 1 分(10%)的遲延利息。
這筆「即時現金」在規劃得當時,不計入遺產,是確保子女有錢繳稅、免於拋棄繼承的最高效工具。
四、專業試算規劃與分年移轉:
善用每年 244 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度。
透過律師試算預估遺產稅總額(實務上,建議搭配預留遺囑執行人執行遺囑的相關費用),行有餘力下,提早將「遺產」轉化為「贈與」,透過長期的生前移轉逐步降低繼承時的稅務壓力與爭議風險。
建立這些機制是理智的展現,確保您的財富是守護後代的後盾,而非留給他們的法庭糾葛與財務負擔。
伍、吳律師的「說愛提醒」:傳承的重點,不只是「留下財產」,而是讓家人接得住。
很多人以為:
「我又沒有幾億,應該不用規劃吧?」
但真正的問題,從來不只是金額大小。
而是「當您離開時,您留下的財產,能不能真的照顧到您想照顧的人?」
還是會讓家人陷入:
「繼承也難、拋棄也難、繳稅也難、變現也難、家人溝通更難。」
您沒有規劃,錢不一定會照您的意思走。
您沒有預留遺產稅源,孩子可能連繼承都不敢繼承。
您沒有安排好分配方式,
家人可能為了財產,從親人變成對立的人。
資產規劃的真正價值,不在於資產數字的大小,而是在於透過法律的理智,賦予財富保護所愛之人的溫度。
中山美穗案向世人揭示了一個殘酷的現實:「沒有規劃,錢不一定是孩子的。」 甚至可能發生子女因無力負擔稅款而「不敢繼承」的悲劇。跳脫「資產不多不需規劃」的迷思,重點在於避免讓後代陷入「繼承難、放棄亦難」的絕境。
理智的規劃,是愛的延續,而非遺憾的開始。
-最懂長照的資產傳承律師吳挺絹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