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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哥生前拿走房子,爸爸過世後卻拋棄繼承,遺產稅 竟然要我們繳?-天使律師吳挺絹
🔥【哥哥生前拿走房子,爸爸過世後拋棄繼承,遺產稅竟然要其他兄弟姊妹繳?】
這是真實諮詢中常見的問題。
爸爸生前把房子贈與給其中一位子女,沒想到過世後,受贈的子女卻選擇拋棄繼承。其他家人收到遺產稅通知時,第一個反應都是:「房子是他拿的,為什麼稅要我們一起負擔?」
很多人以為,只要生前完成房屋贈與,就和遺產沒有關係。其實,如果屬於死亡前二年內贈與,依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規定,仍可能被列入遺產總額計算遺產稅,也就是俗稱的「擬制遺產」。
此外,案件還可能涉及拋棄繼承、特種贈與歸扣、特留分及遺產分配等法律問題,並不是單純把房子過戶就能避免爭議。
真正好的財產傳承,不只是決定房子留給誰,更要提前規劃遺產稅、照顧責任、家人公平及法律風險,必要時搭配遺囑、安養信託或遺囑信託,才能避免家人日後對簿公堂。
💬 如果是你,你認為拿到房子的人,是否應該負擔因房屋增加的遺產稅?歡迎留言和我一起討論。

吳挺絹律師/理財規劃顧問(AFP)/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/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
6月26日讀畢需時 5 分鐘


照顧父母的扶養費,我可以要求其他家人分擔嗎?103歲母親的故事-天使律師吳挺絹
要向其他人要求共同分擔扶養費有兩個選擇,能執行哪一個?與您外婆目前的意願有關!
如果您外婆,想要用孩子們沒有養她,所以要撤銷贈與把財產給拿回來,也是有機會的!但要記得在您那些舅舅阿姨拒絕的1年內提出訴訟,而且您外婆會是訴訟中的原告!
吳挺絹律師/理財規劃顧問(AFP)
2019年12月28日讀畢需時 8 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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